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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里买了电视,是黑白的,那时我感觉好洋气,每到下午六点,我都会叫上林庆一起回家看动画片。(其实那时的我不喜欢看电视,也看不懂,但是大家都说小孩子就应该看动画片,不看动画片的孩子还是小孩子吗?)
说实话,当初动画片里演了什么,我是一点影响都没有,但是我还是非常欢快的准时收看,因为林庆喜欢看嘛,我们是好朋友,他喜欢,我也就喜欢了。
后来,林庆家也买了电视,我很羡慕,因为他们家买的是彩电,里面的人儿都是有颜色的,和真人一样。家里有了彩电,林庆没有藏着掖着,也邀请我一起到他家去观看,有时也会和我一起回家,继续看着那不完美的黑白电视。
时间过得很快,我们都四五岁了,活动的范围也在慢慢扩大,后山变成了我们新的娱乐场所,哪里有树,有草,还有泥土。也许我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吧,对泥土有着天然的青睐,我们喜欢在泥土中打滚,(当然回家免不了被父母一顿臭骂)闻那清新的青草味,折几个小树枝就是电视里的绝世好剑,我们欢快的在那里跑着、跳着,现在想来,那时的我们真的好快乐。昨天在电视里看了结拜,今天就马上带上两个碗,一盒火柴,找两个干树枝,点燃,就变成了香,有模有样的在山上结拜了起来,后来到了喝血酒环节,我们都苦恼了,因为要把手弄破,滴出血来。看着自己的小手犹豫了半天,还是没有下下去手,随后就是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。
“要不,我们就不喝血酒了?”
看着林庆也没有把血弄出来,我试探性的问着。
“好!”
犹豫都没犹豫一下,林庆就直接答应了。‘****!你也太耿直了吧!这么神圣的仪式,都不带一点犹豫的。’我在心里腹黑的想着。脸上却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,拿出那两根点燃的树枝,说着‘不求同年同月同时生,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’的豪情壮语,端起两碗开水,一口喝了下去,随后再用力的把碗摔碎(不用想了,回家肯定又是一顿胖揍),握着他的肩膀,深情的说了一句'二弟’。而他也同样的握着我的肩膀,深情的回了一句‘唉!大哥!'
现在回想起来,都会不由之主的哈哈大笑起来,幸亏当时没有人看见,不然就丢人丢大发了,哈哈...
友谊,有时就是那么的简单,那时我们都还很小,都还很纯粹,所以,我更加的珍惜,生命中有他,我很满足,我的兄弟,林庆!!!